2024年云南西双版纳勐海县下半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通告
发布时间:2024-08-09 14:40:31 来源:
2024年勐海县下半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2024年勐海县下半年事业单位计划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测评,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2024年勐海县下半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专业目录:详见教育部发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5)。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专业对口,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6.报考人员年龄为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含7月31日);
7.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现役军人;
6.西双版纳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在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发布、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勐海县委办公室、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勐海县勐阿镇人民政府窗口网站转载。公告发布距报名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网络报名
报名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招聘岗位出现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8:00—2024年8月24日18:00(共5天)。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规定的材料扫描成PDF发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各招聘单位报名电子邮箱和联系方式详见《2024年勐海县下半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联系信息表》(附件4)
报名材料需按照以下顺序扫描成PDF压缩后提交(文件名格式:姓名+所学专业):
(1)《2024年下半年勐海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需证书和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真实学习成绩单;公开发表的文章、课题项目等科研成果;有工作经历或任职的出具相关证明;奖惩情况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并按报名时间节点和要求提交报名相关材料,因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开始即同步开展资格初审,并在报名截止3天内完成。
如各招聘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少于5人(含5人)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超过5人,将安排面谈,并按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主管部门窗口网站进行发布。
资格审核贯穿招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招引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谈
面谈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学业成绩、工作实绩、能力水平、培养潜力与岗位匹配度。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谈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谈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面谈评分不计入综合总成绩,面试环节评分为最终成绩。
(五)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信息是否相符进行审核。
采用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生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任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资格证书、文稿发表情况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面试工作由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侧重考核考生技能、专业能力、知识储备、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要素。
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分数线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由5—7名面试考官按要素打分(至少保留小数点后1位),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该要素得分,各要素得分之和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结合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面试成绩24小时内在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发布、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勐海县委办公室、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勐海县勐阿镇人民政府窗口网站转载。
(七)体检。体检严格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实施。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出现因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形,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
(八)考察。考察严格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实施。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考察出现因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形,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
(九)确定拟聘人选。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报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公示。拟聘用人员在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发布、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勐海县委办公室、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勐海县勐阿镇人民政府窗口网站转载,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州人社局核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承诺在录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县外,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注明;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的条款。
六、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对考核招聘中发生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严肃处理,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窗口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并务必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所留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招聘中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
八、其他事项
本通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通告由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1-5128858
监督电话:勐海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691-5122400
附件3:
承诺书.docx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