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北京| 上海| 广东| 江苏| 浙江| 四川| 福建| 河北| 湖南| 内蒙古| 甘肃| 山东| 贵州| 海南| 新疆
招聘 吉林| 辽宁| 江西| 河南| 广西| 18luck新利app | 18luck新利appios | 青海| 黑龙江| 宁夏| 陕西| 安徽| 天津| 湖北| 山西
当前位置:首页>18luck新利appios >全云南
各区县导航: 全云南 昆明 曲靖 玉溪 保山 昭通 丽江 普洱 楚雄 大理 红河 文山 西双版纳 德宏 怒江 迪庆 临沧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科研助理(第二批)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4 10:21:47 来源: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2024年科研助理(第二批)招聘公告

根据相关精神和要求,因工作需要,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2024年招聘科研助理(第二批)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责任心,熟练掌握日常办公应用软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9月1日。
5.应聘人员均要求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9月4日9:00至2024年9月11日18:00。
2.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范围内,请将《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科研助理招聘报名表》及个人简历、毕业证(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其他可证明申请者研究能力的资料(如大学公共外语四、六级证书,公开发表学术文章,主持或参与的课题,各类优秀证书等)发送到拟应聘岗位指定的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毕业专业按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9月4日9:00至2024年9月12日18:00。申请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载的专业名称,应符合拟招聘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符合者审核不予通过。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由招聘单位统一确定。
2.各岗位联系人负责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自愿或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五)公示招聘结果
由招聘单位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官网(http://www.yaas.org.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待遇
科研助理的待遇标准不低于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协议工资制,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每月3000元—4000元,视工作完成情况发放绩效奖励,购买社会保险。
(八)聘用期限
本次聘用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聘期考核合格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四、其他
(一)科研助理由招聘团队负责管理。
(二)科研助理履职期间出现违法违纪情况,单位将解除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科研助理在聘期内因个人原因要求离职的,应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团队提出,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后解除聘用关系。
(四)应聘者须服从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报名要求的证件,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考生,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18213546602
监督电话:65894439
附件:
1.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2024年招聘科研助理(第二批)计划表
2.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科研助理(第二批)招聘报名表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2024年9月3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
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容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或原招聘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浙ICP备2021006785号,杭州市钱塘区引才信息咨询服务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