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浙江舟山市定海区民政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6 17:16:00 来源:
     
     
     
     
     
      
      舟山市定海区民政局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2018〕4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定海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 要求  | 
          户籍 要求  | 
          年龄 要求  | 
          备注  | 
         
         
          普通 辅助岗(办公室文书)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舟山 户籍  | 
          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 
           |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定海门户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告公示栏。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无违法犯罪记录;
      
      
      
       3、舟山户籍以2024年8月23日的户口地为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30日(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舟山市定海区民政局(定海区双拥路88弄1号303室);
      
      
      
       3、联系电话:0580-2613117;
      
      
      
       4、报名时携带材料:
      
      
      
       (1)《舟山市定海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报名结束后三天内。
      
      
      
       2、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接收资格审查结果及未通过理由。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民政局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20倍及以上,则增加面谈环节,经面谈后按1:6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4、资格审查由舟山市定海区民政局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由定海区民政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不合格人员,由定海区民政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
      
      
      
       (六)待遇
      
      
      
       年薪7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二)各招聘环节由定海区民政局组织实施。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舟山市定海区民政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