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市达川区人民医院招聘临床医学类博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规培生、硕士研究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0:09:56 来源:
     
     
     
     
     
       关于招聘临床医学类博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规培生、硕士研究生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医院始建于1959年11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健康管理、医养结合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满足临床业务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研究生。
      
      
      
         一、招聘计划
      
      
      
         (一)临床医学类博士研究生。
      
      
      
         (二)超声医学类专业规培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
      
      
      
         (三)医学影像类诊断医师硕士研究生及医学影像类技师硕士研究生。
      
      
      
         (四)麻醉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均需取得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规培结业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
      
      
      
         1.具有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二)硕士研究生
      
      
      
         1.具有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执业医师证、规培合格证。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三)规培本科生
      
      
      
         1.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规培合格证。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1.报名时间
      
      
      
         报名长期有效,接受报名至招满为止,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医院南城院区三号楼11楼13号人事科。
      
      
      
         (2)网络报名。邮箱投递个人简历(报名邮箱:DCQRMYY123@163.com)及其他资料,报名所需资料以原件PDF电子版文件为准,打包命名为“姓名+岗位”。
      
      
      
         3.所需资料
      
      
      
         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相关经历证明等资料(现场报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网络报名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用及体检等
      
      
      
         根据考试考核情况,报请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员,按程序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办理入职等事宜;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四、相关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
      
      
      
         1.给予人才引进综合补助100-120万元,含安家补助60-70万元,岗位激励35-45万元,交通补贴5万元。
      
      
      
         2.提供≥100平方米住房一套(居住年限10年,服务期满10年后拥有产权或折算成货币安置)。
      
      
      
         3.解决事业编制。
      
      
      
         4.院内享受低职高聘。
      
      
      
         5.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
      
      
      
         6.需与我单位签订协议在院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
      
      
      
         (二)硕士研究生
      
      
      
         (1)通过院办公会一事一议研究决定其综合补助待遇,综合补助的比例为:60%安家补助,30%岗位激励,10%交通补贴。
      
      
      
         (2)优先提供2—3人合住住房(居住年限5年),在无住房提供的条件下可以给予400元/月住房补贴。
      
      
      
         (3)解决事业编制。
      
      
      
         (4)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
      
      
      
         (5)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定期选送研修、培训学习等。
      
      
      
         (6)需与我单位签订协议在院服务期限最低为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