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青岛)财务处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2 15:18:12 来源:
     
     
     
     
     
       山东大学(青岛)财务处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身心健康。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第一学历须为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会计、审计、财政、税务、财务管理或相关专业。
      
      
      
         (五)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较强的工作统筹及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二、岗位数量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专业技术会计岗位
      
      
      
         (二)岗位数量:2人
      
      
      
         (三)岗位职责:主要从事会计核算工作,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1.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
      
      
      
         2.审核报账手续的完备性;
      
      
      
         3.审核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
      
      
      
         4.运用相关会计科目及项目处理会计事项;
      
      
      
         5.审核转卡支付银行信息的准确性,维护银行卡信息;
      
      
      
         6.填制、打印记账凭证;
      
      
      
         7.暂存款、暂付款的清理工作;
      
      
      
         8.其他财会相关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11日
      
      
      
         (二)报名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国内高校教育经历阶段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育经历阶段须提供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简历中涉及的英语水平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
      
      
      
         4.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全职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等证明材料;
      
      
      
         5.《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
      
      
      
         6.《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2);
      
      
      
         7.《诚信承诺书》(附件3)。
      
      
      
         应聘人员将1-4条所涉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用本人姓名命名,同第5-7条所涉材料整理成一个压缩包,命名为“姓名+财务处非事业编制应聘”发送至邮箱qdcwys@sdu.edu.cn,邮件主题请填写“姓名+财务处非事业编制应聘”。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在山东大学(青岛)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布。未能进入考试环节者不再逐一通知,请应聘者谅解。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有效报名情况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进入考试的应聘人员须交验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察与体检
      
      
      
         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山东大学(青岛)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未能进入此环节者不再逐一通知,请应聘者谅解。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地点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山东大学新聘教职工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东大学(青岛)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公示人选如放弃资格,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根据成绩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并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根据成绩等额递补。
      
      
      
         四、聘用管理
      
      
      
         (一)公示无异议者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山东大学(青岛)工作;
      
      
      
         (二)聘期内待遇按照山东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人:王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0532-58630091
      
      
      
         电子邮箱:qdcwys@sdu.edu.cn
      
      
      
         附件:
      
      
      
      
      
      
      
      
      
         山东大学(青岛) 财务处
      
      
      
         2024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