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招聘普通雇员4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12-17 11:20:17 来源:
     
     
     
     
     
        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报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无犯罪记录及其它政治问题。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附件1)。
       
       
       
          说明:
       
       
       
          1、45周岁以下指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指199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4、高校毕业生岗位必须为2022、2023、2024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即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
       
       
       
          六、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公布于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
       
       
       
          七、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上午9:00至12月22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不设现场报名,个人相关资料请按要求发送至邮箱:cssrmjcxx@163.com。
       
       
       
          3、报名时需发送以下材料:
       
       
       
          (1)《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的电子档、打印后由本人签名后的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
       
       
       
          (3)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扫描件;
       
       
       
          (4)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相关职业技能证书扫描件。
       
       
       
          以上扫描件均为JPG格式,请将以上文件打包压缩(文件夹名:报考岗位+姓名,扫描件命名:姓名+身份证、姓名+学历证……)在网上报名有效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概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将进行人员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将贯穿此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八、考试
       
       
       
          (一)笔试
       
       
       
          初审合格者进行统一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行政辅助类岗位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2、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均入围。如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该岗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最终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造成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技能实操考核
       
       
       
          1、工勤辅助类岗位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技能实操考核,满分为100分,技能实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2、确定进入技能实操考核的人选,比例内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均入围。如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该岗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技能实操考核环节。最终进入技能实操考核环节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因报考人员放弃技能实操考核资格,造成参加技能实操考核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或技能实操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
       
       
       
          1、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调阅档案(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根据报考同一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一、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需与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其他
       
       
       
          1、咨询电话: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办公室0731-84022008
       
       
       
          2、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办公室0731-84029698
       
       
       
          附件:
       
       
       
          1、《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
       
       
       
          2、《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登记表》
       
       
       
          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
       
       
       
          2024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