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第二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7 11:08:17 来源:
     
     
     
     
     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 2024年第二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警务辅助人员(二类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二、招考岗位、工作地点和招考条件
      
      
      
       (一)招考岗位
      
      
      
       共招聘基层勤务警务辅助人员45名,勤务职位43个,文职职位2个,职位设置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3.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4.勤务职位: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文职职位:具有本科学历,不限专业,学士学位。
      
      
      
       5.身体条件:
      
      
      
       (1)体重:男性不低于50kg;
      
      
      
       (2)视力:矫正视力须4.8(含)以上,无色盲、色弱;
      
      
      
       (3)听说基本能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口吃,会讲普通话;
      
      
      
       (4)身体健康,体表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精神病史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128号坡头公安分局主楼2楼政工室;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11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3:30-5:00。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2024年第二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上网自行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内含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报告。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试体测前资格审查、录用时资格审查,并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1.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为纯客观题型,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应聘者凭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到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tq.gov.cn)和“平安坡头”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体能测试
      
      
      
       1.测试人数:应聘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体能测试对象;
      
      
      
       2.测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3.测试项目: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
      
      
      
       4.合格标准:
      
      
      
       (1)10×4米往返跑的合格标准为30岁(含)以下男性为≤13〞1,女性为≤14″1;31岁(含)以上男性为≤13〞4,女性为≤14〞4;
      
      
      
       (2)纵跳摸高的合格标准为男性≥265厘米,女性≥230厘米。
      
      
      
       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两项有一项不合格即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下一项考试。
      
      
      
       (三)面试
      
      
      
       1.面试对象: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
      
      
      
       2.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思维、沟通、应变等方面能力;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四)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应聘者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政审
      
      
      
       我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审,主要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违法记录等情况。
      
      
      
       六、公示、聘用与补录
      
      
      
       (一)公示
      
      
      
       应聘者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如需递补,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体检、政审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tq.gov.cn)和“平安坡头”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议,可向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反映。
      
      
      
       (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补录
      
      
      
       考试考核的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对出现空缺的职位,可由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补录。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由区财政保障,月工资标准为 4200元(含应缴交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费用);
      
      
      
       (二)统一配发制服和工作证件;
      
      
      
       (三)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加入我局工会,享有工会会员福利;
      
      
      
       (五)我局建立相应警务辅助人员奖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警务辅助人员,视情况给予一定金额奖金。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从笔试到聘用的任一环节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在三年内不得应聘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警务辅助人员。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参考用书和资料等,除支付给医院的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成绩、体检、政审等有关事项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tq.gov.cn)和“平安坡头”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应聘者需留意相关网站及时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9-3831323,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一: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2024年第二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设置表.xlsx
      
      
      
       附件二: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2024年第二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2024年第二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