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聚优才——惠州市惠阳区2025年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及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分发挥人才引领作用,助力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硕博士研究生及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及专业技术人员1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7.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间为公告之日止);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惠阳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解除纪律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有报考意向的考生登录https://www.sydwzk.cn/gdhzshyqsbgkzp2025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2025年1月3日上午9:00至2025年1月17日下午17:00前。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岗位有要求的需提供);
      
      
      
       (4)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6)近期蓝底一寸电子照片1张;
      
      
      
       (7)《惠州市惠阳区2025年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及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
      
      
      
       (8)招聘职位所需其他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以上所有材料,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结合考生实际提供,均需拍成(扫描)清晰照片上传网上报名系统。
      
      
      
       (二)资格初审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采取网络方式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惠阳区人社局频道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相关公告。
      
      
      
       (三)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按照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内(https://www.sydwzk.cn/gdhzshyqsbgkzp2025)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hzshyqsbgkzp2025)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确认提交报名材料后,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由此出现的任何相关问题,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
      
      
      
       3.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所学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由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年龄、服务期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年港澳台及国外大学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5.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方案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按要求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后续行为,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人员。
      
      
      
       8.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签署《惠州市惠阳区2025年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及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统一考查综合能力知识、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惠阳区人社局频道上公布,考生自行登陆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含并列成绩),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材料中发送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因资格复审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惠阳区公开招
      
      
      
       聘硕博士研究生及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3.面试组织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线为60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考察
      
      
      
       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拟聘用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惠阳区人社局频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确定为聘用对象的考生须在一个月内办理完调配或调动手续,并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如有特殊情况者,需书面征得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
      
      
      
       十、聘用待遇及相关规定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按照惠阳区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聘用,执行国家、省、市和惠阳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二)递补规定。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惠阳区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及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是否递补由惠阳区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及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镇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一、考务咨询
      
      
      
       具体招聘问题请咨询:中共惠阳区委组织部人才股,电话:0752-3370991;惠阳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752-376831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考过程接受惠阳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752-3266289
      
      
      
       十三、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惠阳区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及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1.惠州市惠阳区2025年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2.惠州市惠阳区2025年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及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惠阳区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及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