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2 09:56:43 来源:
天津市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天津市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为中共天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结合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结合;
5、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岗位信息及人数
网络舆情分析岗位(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2名
三、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中所指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年、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即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8日至2006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通过天津网信网官网(www.tjcac.gov.cn)面向社会公开
发布。报考人员也可通过登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hrss.tj.gov.cn/jsdw/rsksw/)查看招聘信息。
(二)报名
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报考人员可通过登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下方的“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及缴费
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6:00,对报考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审核。
9月18日9:00至9月26日16:00,考生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网址同报名网址。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报请相关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招聘人数或者取消本次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考试
笔试、面试试题及笔试考务均委托天津市考评中心进行。
1.笔试及资格复审
11月2日(周六)上午,考生按笔试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考试公共科目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满分为300分,及格线为180分。12月7日,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达到笔试及格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报名表等材料至市委网信办进行资格复审。
2.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
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在天津网信网(www.tjcac.gov.cn)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医院为二级以上医院。
2.考察
市委网信办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应包括查阅档案、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在校期间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递补
取消或者放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形成的空额,在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天津市委网信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2-88355140
举报投诉电话:022-88355191
中共天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