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招聘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4 10:00:39 来源:
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健康体检、预防保健、急诊急救为一体的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医院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聘入职的人员。
(四)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年龄、驾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任一环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合者均取消其资格。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4日17:30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现场报名审核资料(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金沙街35号行政楼四楼人资科4-4)。
(四)报名所需资料
1.简历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考学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上打印)1份;
5.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6.驾驶员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7.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1。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根据报名人数调减相应招聘名额。各岗位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试形式。
(一)若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大于20人的岗位,需要进行笔试+结构化面试。笔试后按照该岗位招聘名额的2倍,依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未达到岗位招聘名额2倍的,可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若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20人的岗位,则只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计划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内容。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后所确定的考试形式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一)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只面试岗位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招聘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在原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需在我院体检科按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查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综合考察
医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专业素养、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人岗相适性等相关的情况。
八、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官网、三江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入试用环节,试用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
九、递补原则
(一)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者,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二)综合考察达不到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此出现的缺额,可按规定递补。
(三)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规定递补。
十、待遇
待遇按医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咨询电话
联系人:万老师、虞老师
咨询电话:0831-6203311,13684193103,18380851296。
十二、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831-6812340。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人资科负责解释。
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