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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下半年四川雅安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31 14:34:15 来源: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雅安市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雅安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共计7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3 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75 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1988年11月1日—2006年11月7日期间出生),具体以岗位年龄要求为准,出生年份在此基础上相应增减;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7.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工作由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各县(区)、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即: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由市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报考县(区)或乡镇事业单位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一)网上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00:00-11月7日上午10︰00,报名网站为雅安人事考试网(www.yarsks.com.cn)。专业条件审核以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准,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完全一致,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以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为依据。考生所学专业一律以学历证书所载专业为准。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已上传雅安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供考生参考。
  1.选择岗位。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10—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下午17:00。资格审查单位根据考生填报的《考生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考生应及时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按要求及时重新上传,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重新上传的,视为放弃报名。
  4.报名信息查询。本次招聘报名期间将在每天下午16:00发布岗位报名情况统计数据。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缴纳100元),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4年11月8日24:00。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打印考生信息表和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应及时按网络提示打印《考生信息表》3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或政策性加分时使用。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应在2024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24:00前登录雅安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考生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笔试开考比例为1︰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我局进行相应调减或取消。调整后的有关情况将于2024年11月13日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政策性加分
  1.加分对象。
  (1)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2)四川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志愿者;
  (3)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志愿者;
  (4)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
  (5)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6)四川省“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
  (7)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人员;
  (8)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位人员;
  (9)退役大学生士兵。
  2.加分条件。
  (1)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以及“特岗教师”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县(区)级项目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
  (2)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同意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受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批复》(川人办发〔2009〕182号)规定,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
  (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调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聘期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9〕25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截止报名时,任职期满(含签3年满2年)经县(区)以上县(区)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县(区)和乡镇事业单位的,每工作满1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获奖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
  (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且在基层服务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
  (5)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截止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
  (6)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截止报名时,服务满 2 年以上,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乡镇及以下每服务满 1 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 2 分,最高不超过 6 分。
  (7)根据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截止报名时,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1周年,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 2 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1周年,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 2 分。
  (8)根据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规定。截止报名时,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者加分。 根据我省统一要求,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不能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3.加分程序。
  符合加分条件的,网上报名时须在“政策性加分分值”一栏预先如实填写拟加分分值,并于2024年11月22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雅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七楼716办公室(雅安市先锋路30号)进行加分复核。
  加分对象中第(1)—(8)类人员,提供的加分复核材料包括:1.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2.准考证;3.身份证;4.服务证(没有服务证的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仅限四川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志愿者提供)。加分对象中第(9)类人员,提供的加分复核材料包括:1.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2.准考证;3.身份证;4.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证;5.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6.《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
  所有材料均需备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凡未按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核材料以及网上报名时未按要求填写加分分值的,均不予加分。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将于2024年11月28日前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加分有反映的,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
  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含专业技能测试)×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任意一科的考生,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笔试成绩将于2024年12月10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24年12月13日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4年12月16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3.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考试所有岗位所有考生有效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60%。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与笔试成绩同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市级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县(区)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
  资格复审公告将于2024年12月19日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发布。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3:1比例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应按照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携带《考生信息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系2025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材料;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由负责资格复审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阶段出现的缺额,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因递补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最终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2.面试。面试工作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即:报考县(区)卫生事业单位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由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本次考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原则上在2025年1月10日前结束。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医学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如《医学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面试工作组织单位确定),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组织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民族地区可放宽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体检工作原则上在2025年1月31日前结束。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提出考核意见单位对提出的考核意见负责。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考核工作原则上在2025年2月15日前结束。
  九、公示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在2025年2月28日前将公示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县(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市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5年8月29日前结束。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本公告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县(区)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2823845、2823300
  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7621153、7621285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4223057、4223360
  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5107879、8869026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6522129、6521476
  市属事业单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雅安市妇幼保健院:(0835)2245217、2222913
  雅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35)2222723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0835)5895015
  政策咨询电话: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2223370
  网上报名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
  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835)2227020
  监督电话:
  雅安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835)5898161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雅安市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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