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人员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8 11:21:44 来源: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遂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服务岗位1名;
(二)遂宁市城市管理执法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岗位3名。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一人员选择多个岗位报名视为无效。
二、招聘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其他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至22日。
2.报名地点: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培训科(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607室)。
3.报名材料:
(1)《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2张;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认为可以提交的材料(如有)。
(二)资格审查
1.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培训科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在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布。
2.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1.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待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笔试、面试总分分别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3.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4.面试按照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原则上按招聘岗位人数3:1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如因缺考、资格审查不合格、笔试开考比例调整等原因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3:1时,面试正常进行。
(四)体检
1.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不合格的,在总成绩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3.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公示和聘用
1.考试、体检合格者在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0825-2310356)。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放弃入职的,可在总成绩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公示、聘用等。
五、基本待遇
按照遂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内容由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培训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25-231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