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8 15:23:02 来源: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4名事业编制专任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crc.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是四川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成都市郫都区,设成都、内江两个校区,占地585亩,建有教学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多功能礼堂、运动场等校舍,建筑面积16.82万平方米。学校面向四川、重庆、云南、贵州、甘肃、陕西等六省(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7800余人。学校环境宜人,文化氛围浓郁,办学72年来,为铁道运输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地方经济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和对口就业率长期分别保持在95%和85%以上。
学校秉承“下学上达、与时偕行”精神,弘扬“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爱国奉献”传统,坚持“德育为先、服务发展”的办学理念,遵循“办专、办精、办出特色”的发展战略,专注轨道交通行业办学,聚焦卓越专业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国内一流、轨道交通特色鲜明的现代高等职业院校,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专业被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大类示范专业点”。铁道供电技术专业被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确定为四川省第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https://www.scrc.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并完全符合《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4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4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8:00至8月16日17:00。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以下材料电子档压缩打包后,以“岗位编码+学历学位/职称 +姓名”命名,发送至四川铁道职业学院人事处招聘邮箱sctdzyxygz@163.com。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按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认真、如实、准确填写;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扫描件;
(4)职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会保险个人参保明细及所对应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明确工作时间、岗位及工作职责);
(6)最高学历为本科的应聘者需提交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技能大师相关证书或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奖材料。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核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面试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1. 考核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按照招聘条件,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面试考核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并于2024年8月22日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网站公告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安排。
获得面试考核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报名表》1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③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④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校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能以辅修专业、第二学历专业报名)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⑤职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⑥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会保险个人参保明细及所对应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明确工作时间、岗位及工作职责);
⑦最高学历为本科的应聘者需提交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技能大师相关证书或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⑧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单位无人事权限,则需要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校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2.面试考核形式与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专业试讲、结构化面试和心理测试等。专业试讲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对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掌握与应用、知识创新能力、教学基本素养、科研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举止仪表等。心理测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心理素质与心理状况,其结果作为学校审定报考者聘用资格的重要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
实行现场打分,考核总分为100分。专业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计分方式采取体育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应考者的实得分,实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考核成绩计算具体为:
考核成绩=专业试讲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3.考核时间及地点。考核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缺考或放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考核成绩公布。报考者的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我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及排名,未参加面试的人员,注明“缺考”。同时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报考者考核成绩,由四川铁道职业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及体检安排以四川铁道职业学院人事处单独电话通知,请报考者保持电话畅通。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我校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我校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我校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我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我校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校凭本单位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校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校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68939872(四川铁道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68939939(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附件: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