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招聘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1 10:04:44 来源:
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2024年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是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承担地质灾害防治(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应急处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调查监测评价、编制技术指南、咨询指导规划编制、政策研究)、地下水监测等技术支撑服务工作。办公地点位于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25号。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及高等院校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及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往届毕业生必须取得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等证明文件,并确保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招聘公告具体岗位要求的条件、资格等。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其他有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三、报名
(一)报名须知
报名者应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等内容,自身情况完全符合岗位要求和条件者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9日—4月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邮箱:196545538@qq.com。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提供:《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2024年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等证明文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
(2)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证明自身工作成果、技术水平的相关材料。
(3)每人限报1个岗位。重复报考、未按规定要求报考、报名资料不齐、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均按资格不合格处理。
(4)所有材料以PDF电子档形式(一个文档,不压缩)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和电子文档名称统一格式:应聘岗位-姓名-专业。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届时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由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当日,应聘人员须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面试同天开展。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缺考人员笔试成绩计为0分。
(二)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意愿素质、知识素质、智能素质和人格素质等。
六、考核
根据考试情况,综合考核应聘人员各方面能力,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本人参加体检,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
(一)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省修复防治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九、签订合同
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83229722
监督电话:028-8322975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