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江市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考核招聘公告
2022年05月25日讯:内江市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为内江市大数据中心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内江市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大数据运营管理师1名,数据挖掘师1名;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单位性质:公益一类。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守法遵纪,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内江市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考核考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2年5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尚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因疫情原因,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线上审核。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17日(邮件截至时间2022年6月17日24:00)。报考者将以下资料的照片或扫描件打包发至邮箱1989591768@qq.com:①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和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③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④《内江市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考核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详见附件2);⑤其他能证明工作能力或业绩的材料(如表彰表扬文件等),以及其他相关证书等。
内江市大数据中心办公室根据报考者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及时通过邮件回复报考者资格审查是否合格,并根据考试安排通知参与考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内江市大数据中心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决定考核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束后按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方式包括:直接考核、笔试、面试。若面试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内江市大数据中心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由内江市大数据中心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六)公示
内江市大数据中心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内江市大数据中心党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
(七)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内江市大数据中心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内江市大数据中心按程序向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内江市大数据中心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展报名、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请参考人员务必根据内江市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事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招聘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的,将结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出合理安排。
五、纪律和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3.本次考核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4.本公告由内江市大数据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023254
监督举报电话:0832-202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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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大数据中心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