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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引进高层次人才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8 10:32:01 来源:
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求,中共南充市委党校拟通过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4年度引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和资格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表述分别相符。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期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四川省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17: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按《四川省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填写《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zgncswdxrsc@163.com。
  3.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本人携带相关资料,现场审查。
  (2)审查时间:2024年6月27日-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3)审查地点: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党校大厦319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西河北路69号),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817-2802607。
  4.审查资料
  (1)《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2份(附件2),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2)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及相应电子档(须与报名表照片一致);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4年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证明考生就读院系专业、学历、预计毕业时间等情况的材料1份;
  (5)提供与引进岗位相关的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同时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中共南充市委党校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第三方认证时间另行通知,认证费用自理)。
  (7)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以及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考生凭《考核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且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方式和时间
  1.考核方式
  (1)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10的,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初选,笔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范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考核人员,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如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或等于1:10的,根据岗位要求,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采用讲课的方式,考生备课30分钟,讲课15分钟,按百分制现场评分,面试成绩于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3)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3,则取消当次考核计划。
  2.成绩计算。考核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本次考核招聘的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依据,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笔试及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三、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学术成果突出的确定为体检人员。(学术成果认定方式:公开发表的优于未公开发表的,公开发表数量多的优于公开发表数量少的。)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含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体检递补只进行1次。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中共南充市委党校组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ncpta.cn)“人才引进”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中共南充市委党校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等文书)报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逾期(以中共南充市委党校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办结相关手续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以中共南充市委党校通知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凭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招聘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人才引进”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和其他各种原因导致的考生与人才引进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含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考核当日,考核人员凭《考核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考核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四)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面试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六)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七)考核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八)考生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九)在考核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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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4年度引才需求信息表
  附件2.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
  中共南充市委党校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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