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四川绵阳涪城区招聘中小学教师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4 17:52:36 来源:
涪城区202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绵阳市涪城区拟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名额
(一)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5年毕业的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招聘教师36名,详见附件1《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和条件一览表(面向部属公费师范生)》。
(二)面向2025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招聘教师14名,详见附件2《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和条件一览表(面向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报名地点:重庆市北碚区碚峡路130号(长安锦呈酒店18楼天际大堂)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按相应岗位条件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此次考核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一)《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注:报名考生应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需网签和考核通过后学院才能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在报名时说明;其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供《涪城区考核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
五、面试
(一)初步面试确定专业面试人选
1.初步面试时间:
部属公费师范生: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024年10月26日(星期六)
2.初步面试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3.初步面试方式:5分钟以内的即兴演讲。
4.专业面试人选确定方式:如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大于1:3,先进行初步面试,初步面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专业面试人选。如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3,该岗位考生直接进入专业面试环节,不进行初步面试。
(二)专业面试
1.部属公费师范生专业面试时间: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
2.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面试时间:2024年10月26日(星期六)
3.专业面试内容:教育教学问题答辩和教育教学案例剖析。面试总时间为15分钟(不含体育、美术岗位技能测试时间);体育、美术岗位考生还将进行技能测试,体育岗位考生需自备体育运动着装,美术岗位考生需自备现场绘画创作所需的画笔、颜料、画板等工具。
最终确定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涪城区考核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的人选,专业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六、岗位调剂
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未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涪城区考核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的岗位,用人单位可按照同一学科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学科内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人选专业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已确定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涪城区考核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的人选和自愿放弃的人选,不能参加调剂补录。
七、签订协议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生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涪城区考核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人选。
八、资格复审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涪城区考核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于2025年7月20日前到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报到,并提供与报考岗位所需要求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到时未按要求完整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九、体检
(一)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涪城区考核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且已完成报到的考生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二)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体检、综合考察、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十四、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五、本次考核招聘相关事宜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0816-2273113,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2263419
监督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13458301283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13350009950
附件:
1.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和条件一览表(面向部属公费师范生)
2.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和条件一览表(面向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3.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