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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4 17:35:20 来源:
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县范围内招聘符合《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职数及类别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统筹在退役军人事务局内部安排工作岗位。
  四、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及学历要求:1989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截止报名期限已经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能接受节假日、特殊情况轮值班等工作安排。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属于有关回避规定的情形应当回避的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2日17:30前(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请到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报名(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1号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217办公室,联系电话:0816-4822332)。
  3.报名提交资料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务费,应聘人员需提交报名表(附件2)、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其学历证明材料(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征信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以上材料现场报名时需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式两份。二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张,照片同步提交电子版。
  (二)面试。由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查情况,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eichuan.gov.cn/)公告栏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或公告为准。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北川政务网站公告栏公布面试成绩。
  (三)体检。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在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beichua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可以在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决定后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六、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工资2000元(人民币)/月,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正式聘用后工资2500元(人民币)/月(含个人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八、本公告由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4822332(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13568433799(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
  附件:
1.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北川羌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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