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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成都市都江堰市事业单位选调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8 16:01:19 来源:
2024年都江堰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都江堰市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成人社办发〔2023〕134号)等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 选调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公开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涉及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都江堰市人社局)所属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市场1家事业单位9个岗位(共10个选调名额)。
  (三)公开选调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条件如下。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详见《2024年都江堰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书面同意。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聘〉用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按相关规定执行),并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选调岗位要求的应聘资格条件。
  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其他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截至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5月30日09:00至6月4日17:00。
  2.网上缴费:2024年5月30日09:00至6月5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4年6月25日至6月28日。
  4.笔试时间:拟于2024年6月29日。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三)报名程序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公开选调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3.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本次公开选调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都江堰市人社局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考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5.确认缴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纳了笔试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岗位调整
  结合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6月12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费到其支付账号。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原则为(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测试》1科,主要测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公文写作能力。
  (3)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7月17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原始成绩。
  都江堰市人社局按选调公告确定的计分原则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并排名后,于2024年7月25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者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人员,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成都市事业单位选调考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原件校验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原件校验人选。入围面试原件校验人选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为5:1。拟进入原件校验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原件校验。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可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人员。原件校验及面试由都江堰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到现场参加面试原件校验,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准考证》1份、《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打印)。国外(境外)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3)本人所在单位及具有本人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内容应包含:报考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参加工作时间及入编时间、政治面貌、现编制所在单位名称,人员身份类别,现聘(任)岗位类别、等级(职务职级),历年年度考核结果,是否同意报考等必要信息。
  (4)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鲜章)。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最近一次的岗位等级聘用表复印件(须加盖主管部门鲜章)。若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还须提供现聘在其编制所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十三级及以上岗位满3年及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主管部门鲜章);若原为工勤技能岗位转岗到管理岗位的,还须提供聘用在九级管理岗位及以上满3年及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主管部门鲜章)。
  (6)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校验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原件校验不合格或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入围面试原件校验。递补公告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5)报考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报考人员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4.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都江堰市人社局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六)体检
  依据选调岗位及选调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因总成绩相同,造成名次并列,无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排序)。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都江堰市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选调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依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综合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进入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考察出现的空额,按照该选调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依次递补原则同上。考察工作结束后,除上述情况外,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报到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调动、聘用
  1.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流(调)动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上下编制、流(调)动、岗位聘用、工资及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相关人事手续。拟聘人员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及原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其本人相关人事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2.根据都江堰市发展工作需求,此次公开选调的人员招聘到位后,由都江堰市委、市政府统筹安排到市级各相关单位进行岗位锻炼,表现优秀的调配调动到岗位锻炼单位。
  3.此次公开选调的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都江堰市。
  三、 注意事项
  涉及岗位调减或取消等相关事宜的补充公告、报考人员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岗位拟聘人选公示等相关信息由都江堰市人社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选调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都江堰市人社局、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无关,特此提醒。
  四、 纪律和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严明选调纪律,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由都江堰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 (028)89741026
  都江堰市人社局 (028)8974102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12333、(028)61802812
  监督电话: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28)61929141
附件:2024年都江堰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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