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成都市双流区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2 09:43:23 来源:
2024年成都市双流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8名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单位为成都空港党建研究院、成都市双流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成都市双流区食品快速检验检测中心、成都市双流区文物保护管理所(成都市双流区广都博物馆)、成都市双流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成都市双流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具体条件详见《2024年成都市双流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8名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应聘考生系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表》确定的其他条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4月1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2日—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2024年成都市双流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8名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报名资料(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等各类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取得科研成果、获得奖励(含奖学金)等其他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发送到邮箱slrcsgk@163.com 。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等信息,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双流区人社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由双流区人社局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邮箱。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原件校验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原件校验环节,原件校验于考核前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2024年成都市双流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8名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一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本科以来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国外(境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相关荣誉证书、取得科研成果、获得奖励(含奖学金)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六、考核
考核分为面谈和面试,按照先面谈后面试的程序进行,面谈不计入最终成绩,考核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原件校验通过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谈环节。
(一)面谈
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语言表达、履行岗位职责等能力。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到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谈成绩不得低于80分。
(二)面试
区委党校教学科研岗位采用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谈成绩排序,如面谈成绩再相同则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
七、体检
按照已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人员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双流区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人员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双流区人社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人员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按照已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人员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十、聘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区委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双流区人社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本次招聘实行最低服务期限制度,凡被聘用的人员原则上需在我区服务满5年方可按有关规定调(流)动。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双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028-85736266。
咨询电话:028-85826122。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附件:
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