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太原市娄烦县事业单位招聘4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3 11:39:04 来源:
太原市娄烦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达的招聘计划,决定开展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3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2.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4年5月底前取得。
3.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学科代码、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按照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认定。
4.招聘岗位要求娄烦县户籍的,是指报考者户籍为娄烦户籍或曾为娄烦户籍。退役军人的兵源地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所在地,可视为户籍所在地。
5.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根据相关要求,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退役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报考对象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23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到2024年5月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工作经历、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规定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娄烦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按规定设置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12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5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娄烦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娄烦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sxlf.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材料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娄烦县人民政府官网(报名入口:loufan.ixczk.com)。
报考者可在6月11日9:00至6月15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娄烦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研究生按一级学科发毕业证的,《报名登记表》“所学专业”中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研究方向”填写所学具体专业或研究方向名称;留学回国人员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并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信息或材料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者有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2.网上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6日17:00。
由人社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流程。报名过程中如遇到有关网站技术问题的,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予以解决。技术支持电话:0312-5619951。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如计划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将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报考者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6月20日9:00至14: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20日9:00至16: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6月20日18:00前查询。报考岗位被取消,报考者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被取消、招聘名额并入《岗位表》中所注明岗位的,报考该岗位人员一同并入所注明的岗位,不再改报。
4.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考试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标准执行,本次考试收取考生50元考试费用。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17: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缴费过程中如遇到问题的,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予以解决。
脱贫户家庭人员、边缘易致贫户家庭人员和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可享受减免考务费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的考生,需先在网上缴费,笔试前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务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请于6月21日到娄烦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城南大街实验二小对面)三楼人事综合管理股办理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提供当地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和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及时关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笔试公告》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超过打印时间节点后,网站将关闭此项功能,因超时未打印、丢失等原因造成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人文科技、职业道德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笔试成绩可登录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人社部门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笔试准考证。
(3)《报名登记表》(正反面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4)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专业机构翻译的中文版成绩单。
(5)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其中属户籍地的,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属生源地或兵源地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迁出证明;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证明中须注明入党时间。
(7)已就业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的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由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由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由服务地县级人社部门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由市级人社部门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需提供与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签订的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9)研究生按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通过所学专业(研究方向)报考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岗位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及在校成绩单。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递补后仍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前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成绩当天现场公布。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不达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1.各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六)聘用
聘用人员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批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准办理调动、调离等(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聘用人员应在聘用文件下发后3个月内办理档案转递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太原市人才补贴政策。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严格落实公开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规定,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行为,可向“娄烦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或县纪委监委举报。
举报电话:0351-53271930351-5321401
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获取应聘资格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参与资格和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班。
3.政策咨询电话:0351-5327193
技术支持电话:0312-5619951
4.本公告由娄烦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
娄烦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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