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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6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8 09:29:53 来源:
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为做好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人才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本科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7.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8.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 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0.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11.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作为招聘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60人,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方式
  1.岗位1-8、岗位11招聘数与报名人数达1:3方可开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人选。
  2.其余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1时方可开考,通过面试方式确定人选。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6月17日在山西省人社厅官网、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8:00-6月30日24:00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并由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时间:2024年6月26日8:00—2024年7月1日24: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完成报名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核减、取消岗位及改报岗位
  (1)岗位1-8、岗位1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人选。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2)其他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1时方可开考,采取面试的办法确定人选。实际报名人数不达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
  (3)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发布通知,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重新填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初审结果可在规定时间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于指定时间(详见笔试公告)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0358-2279257。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范围
  岗位1-8、岗位11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2)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基础知识》的岗位:岗位1-8、11;
  (3)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对象:
  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需进行笔试的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照片需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手机内预存本人近一年内电子版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1张(100kb以内,JPG格式),另提供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2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审查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院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提供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2022年、2023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9)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10)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考生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11)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劳动合同期满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2)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水平。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包括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只进行面试环节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进行笔试和面试环节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3.体检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4.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补充聘用
  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将适时组织补充聘用工作,对此次招聘过程中已出现的空缺职位面向参与此次考试的考生统一补充聘用。补充聘用公告、岗位、资格条件及相关事宜,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发布。
  1、报考条件
  参加过面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补充聘用。报名补充聘用时,除具备《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补充聘用在笔试、面试内容相同的岗位之间进行;
  (二)报名补充聘用的报考者应当符合补充聘用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三)报名补充聘用的报考者笔试、面试成绩应当达到补充聘用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
  2、补招方式:本次补招工作没有考试环节,考生成绩即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的考试综合成绩。
  3、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网址: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
  (三)报名时间: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者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报名提交补充聘用有关信息(其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每个报考者仅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空缺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体检对象确定方式)。资格审查对象须按照《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有关岗位要求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体检、考察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拟体检、考察人选。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未进行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确定为拟体检、考察人选。
  本次补招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其它未尽事宜,按《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8-2279257
  监督电话:0358-2279257
  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招聘人员待遇及管理
  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待遇保障政策。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三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及医院各类补贴。
  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由吕梁市人民医院代聘、代管,待医院正式成立运行后编制、人员全部划转至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 2: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 3: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docx
  附件【 4: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吕梁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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