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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延安市安塞区特岗教师招聘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0 11:03:24 来源:
延安市安塞区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省、市特岗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4年安塞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实施范围
  本次计划招聘特岗教师20名,其中初中教师13名、小学教师5名、小学(附设学前班方向)教师2名,全部到延安市安塞区乡镇以下学校任教。详见附件《延安市安塞区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师范类专业为主。详见附件《延安市安塞区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二)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类型和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学段和学科、学位证书等与报考岗位的设置要求一致,以各类证件信息为准。详见附件《延安市安塞区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具体岗位与资格要求由延安市安塞区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户籍为延安市户籍(指截至2024年6月27日前本人户籍为延安市户籍;应届大学生以大学入学户籍迁出地为准审定户籍,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审定)。未就业(就业指截至2024年6月27日前为党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并任职满6个月,除此之外均为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解除合同时间不得迟于2024年8月31日),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四)身心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延安市安塞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五)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延安市安塞区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优先、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优先、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
  四、服务期限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在延安市安塞区乡镇农村学校之间交流任教,不服从组织调配按自动解聘对待。
  五、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采取公布需求、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资格复审、补录及签订合同、集中培训、上岗任教等程序实施。
  (一)公布需求。由省市特岗办和延安市安塞区特岗办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下同)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23日9:00至6月27日18:00。
  (三)资格初审。6月23日9:00至6月28日18:00(其中:6月28日9:00--18:00为志愿调配时间),由区特岗办负责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考人员要及时查询资格初审情况,因填报信息不准确而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8日9: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3日(星期六)。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考试管理中心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对数学、物理、道德与法治、历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体育、音乐、美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可综合考虑,根据紧缺程度,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笔试两科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对紧缺薄弱学科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或达到最低分数线人数少于招聘计划等情况的,待笔试成绩公布后,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将缩减的招聘计划依次调整到实际参加笔试比例较大的岗位,按照每个岗位依次调整1个计划的原则,直至将缩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完为止,并发布计划调整公告;原则上招聘计划在同学段岗位之间调整,开考比例相当的情况下,按照数学、物理、道德与法治、历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化学、体育、音乐、美术、语文、英语优先的顺序。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方式、考试要求、阅卷及成绩公布等以省市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有关《通知》《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和要求,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五)现场资格审查。由区特岗办牵头组织实施。从教体、人社、公安等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组,按照招聘条件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两科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两科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核相关要求将在“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网”“陕西特岗系统”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面试。面试工作在市特岗办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由区特岗办负责制定面试实施方案,经区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特岗办审核同意后,由延安市安塞区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满分为100分制。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将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面试相关要求将在“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网”“陕西特岗系统”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七)体检和政审考察。由区特岗办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因自愿放弃或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特岗办备案审核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八)资格复审。确定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持本人学籍档案(人事档案)、毕业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同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证网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结果)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延安市安塞区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具体要求等事宜,都将在“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网” “陕西特岗系统”等平台进行公布,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九)补录及签订合同。2024届特岗教师应于8月18日前到延安市安塞区教育体育局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在与考生签订考试诚信书中有明确标注)。区特岗办视情况确定补录事宜,首次补录工作于8月8日前完成。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原则上在同学段岗位之间调剂,调剂到参加面试比例较大的岗位,面试比例相当的情况下,按照数学、物理、道德与法治、历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化学、体育、音乐、美术、语文、英语优先的顺序,确保如期完成招聘计划。如出现首次补录仍未完成招聘计划,可按照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聘,二次补录工作于8月13日前完成。8月23日前,延安市安塞区政府与拟聘特岗教师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
  (十)集中培训。组织拟聘人员集中开展岗前培训,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十一)上岗任教。秋季开学前,特岗教师到所分配学校上岗任教。拟聘特岗教师应自觉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或未按要求到岗任教者,按照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待。
  六、服务期内管理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延安市安塞区教育体育局(特岗办)代区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区特岗办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2023〕6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留档,作为服务期满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主要依据)。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未按规定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严禁借用或安排特岗教师到其他单位或非教育教学岗位。
  七、服务期满管理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延安市安塞区政府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要求,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区教体局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报市县人事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留任并按要求入编入岗的特岗教师应在当地继续服务至少三年。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不愿留任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延安市安塞区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延安市安塞区的,办理派遣手续。
  八、政策保障和有关要求
  延安市安塞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认真落实2019年第30次省委常委会和第1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机制的通知》(陕教〔2019〕333号)要求,建立特岗教师待遇落实“年年清”机制,将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作为“三保”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
  (一)切实保障特岗教师待遇。特岗教师三年聘任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与延安市安塞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从2024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特岗计划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由3.82万元提高到4.18万元。相关津贴补贴、地方性补贴、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奖励、教育培训等方面与本区公办在编教师同等对待。特岗教师工资和其他待遇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区财政共同承担,高出中央补助部分由区财政承担。特岗教师工资实行财政集中支付、按月足额发放。
  (二)扎实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入编等工作。延安市安塞区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扎实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不再实行试用期。
  九、有关事项
  (一)延安市安塞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将在“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网”“陕西特岗系统”进行公布,本《方案》中招聘各环节实施时间如有变动,不进行其它方式通知。各位报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网”“陕西特岗系统”,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因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体检和政审考察、公示、资格复审及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于因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相应环节的,同样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能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和出版物等,均与延安市安塞区的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由延安市安塞区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联系人:高明阳
  联系电话:0911—6211933
  附件: 延安市安塞区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xls
  延安市安塞区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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