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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宝山区第二轮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4 08:38:04 来源:

  2020年11月04日讯: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专发〔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区组织开展2020年度第二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5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一年集中一次笔试、集中一次招录和分散多次招录”的招考方式,根据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本次补充公开招聘工作,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参加2020年8月15日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16.4分),且未进入今年本市第一轮任一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环节的考生。

  (二)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等。

  (三)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市宝山区2020年度第二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不限户籍的岗位,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五)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尚未缴纳社保的考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可以“应届”身份报考。

  三、岗位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9日9:00至2020年11月11日16:00。

  (二)报名网址:

  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010210900(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招聘简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四)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有疑问,可及时拨打咨询电话。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对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等行为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四、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其中,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符合与否的审核标准为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由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其参加面试,未收到相关通知,表示没有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度。面试内容根据岗位需求确定,一般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胜任能力和专业能力等。

  (二)面试实施。面试由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须携带证件材料等另行通知面试考生。

  (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由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相关考生参加体检,未收到相关通知,表示没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医疗机构由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考生主动放弃体检或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

  (一)防疫要求。根据国家和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建议考生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聚地区,降低风险,确保身体健康。面试的具体防疫要求以后续通知为准。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市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三)咨询、监督方式

  1、政策咨询(政策问题解答):36516888-8502

  2、技术咨询(系统技术问题解答):

  021-32504291*881、021-32504291*882

  3、监督举报:56782061

  4、咨询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点击下载>>>

  2020年度上海市宝山区第二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章.xls

  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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