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烟台市委托培养师范生(定向海阳)竞岗选聘35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6-24 16:21:31 来源:
2024年烟台市委托培养师范生(定向海阳)竞岗选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做好2020年公费生及委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7号)《关于印发<烟台市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烟教发〔2020〕18号)等规定,现将2020届烟台市委托培养师范生(定向海阳)竞岗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2020年与烟台市教育局签订培养协议的2020届烟台市委托培养师范生(定向海阳)。其中2024年度被高校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拟就读的毕业生一同参加本次竞岗选聘。
二、计划和岗位
根据2020年烟台市委托培养师范生招生计划,定向海阳的2020届烟台市委托培养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35个,招聘计划35个,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并打包后,以“姓名+专业”命名,发送至hyszgk@yt.shandong.cn邮箱。其中2024年度被高校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因与高校解约等不参加本次竞岗选聘的毕业生等,也须填报报名表并注明有关情况,放弃竞岗选聘的需同时提供附件4。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6月28日17时。
(二)提交材料。报名材料包括:
1.2020届烟台市委托培养师范生(定向海阳)竞岗选聘报名表(附件2),“签名”处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
4.学位证书。
5.普通话证书
6.教师资格证书。
(三)资格审查。海阳市教体局组织专人负责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核对,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参加本次竞岗选聘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
(一)档案分认定。档案分认定标准按照《关于印发<烟台市省公费师范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执行(认定标准见附件3),海阳市教体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委培生提交的档案分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委培生咨询、投诉。对委培生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按规定予以档案分扣10分处理。
(二)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具体内容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具体事宜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布。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试讲,报到后抽签确定试讲顺序。考生在本组面试全部结束统一宣布成绩后方可离开。
(三)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照考生“档案分×30%+面试分×70%”合成总成绩。档案分根据考生大一至大四学年期间取得的荣誉、业绩(其中资格证书类等一次性认证的证书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可不限获得时间进行赋分)。档案分、面试分、考生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影响志愿录取或选岗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选岗环节人员。
(四)时间安排。委培生提交档案分材料的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6月28日17时,将附件3(获得的标注√)和档案分证明材料(标注对应序号)按附件3认定标准顺序彩色扫描成PDF格式并打包后,以“姓名+专业+档案分材料”命名,发送至hyszgk@yt.shandong.cn邮箱。面试时间等有关信息在考生微信群另行通知。
五、选岗
考生选岗前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在已建立的考生微信群,集中介绍招聘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选岗。分学科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每名选岗人员只有一次选岗机会,因个人原因放弃选岗机会的,视为违约,按照相关规定和其已签订的协议书中规定的违约情形办理相应手续。
(二)时间安排。选岗拟定于面试结束后当场进行,相关要求在考生微信群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公开招聘教师要求组织实施。
(一)考察。考察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各区市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体检合格的委培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其入学时与烟台市已签订的协议。未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委培生,按照《烟台市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办理相应手续。
七、公示聘用
考生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海阳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中应注明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违约处理。通过本次竞岗选聘试用期合格的受聘人员,在海阳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
(一)本次竞岗选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班。
(二)竞岗选聘实施过程中,如遇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影响考试的,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一切以公告或微信群内信息为准。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3228620。
附件:
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