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威海技师学院面试前置招聘14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3-31 13:02:20 来源:
2024年威海技师学院面试前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威海技师学院是1986年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以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和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师资培训任务的全日制高等技工院校。学院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要求:对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8月15日以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4月8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等。其中,应聘心理咨询教师、平面设计教师、电子商务教师、计算机教师、产品检测与质量控制、中式烹饪实习指导教师、中西式面点实习指导教师 、数控实习指导教师等紧缺岗位教师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1年内取得,未按约定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4月。
6、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
根据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岗位条件和要求,见《2024年威海技师学院面试前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四、报名和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考生在填报报名系统时需要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证明、同意应聘介绍信、技能等级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需按系统要求进行上传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更改。每位考生在系统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允许再次修改应聘岗位。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汇总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威海技师学院联系。本次招聘主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提交报名申请并通过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申请增补专业。经学院研究后,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在报名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应聘。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4年 4月11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8日11:00—4月12日16:00
报名、查询网站:威海技师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wehitech.cn/)
应聘人员登录威海技师学院网站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按照报名指引信息填报,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证明、同意应聘介绍信、技能等级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并上传相应附件。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1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8日11:00—4月12日16:00
威海技师学院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招聘单位方可进行初审。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查询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4年4月11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五)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威海技师学院网站通知。
威海技师学院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亲笔签名并贴好照片的《2024年威海技师学院面试前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
2、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④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⑥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4月。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1、面试
面试工作由威海技师学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30人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威海技师学院网站通知。
初试。初试方式为答辩,准备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每个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30人。
面试采取试讲、试讲+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详见《岗位汇总表》。面试方案、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均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面试方式为试讲+专业测试的岗位,试讲和专业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
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2、笔试
笔试工作由威海技师学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威海技师学院网站通知。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7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的比例(具体比例见《岗位汇总表》),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优先,其他人员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未经威海技师学院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威海技师学院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八、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汇总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学院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材料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应聘咨询电话:0631-7592770
监督电话:0631-7591209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00,14:00-16:00
威海技师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wehitech.cn/
威海技师学院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