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潍坊高新区引进骨干教师1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3 09:38:39 来源:
潍坊高新区2024年公开引进骨干教师公告
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名区,进一步优化师资梯队结构,潍坊高新区决定面向全国城镇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公开引进部分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骨干教师13名。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现具有事业编制的初中、小学教师。
(二)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教学名师、拔尖人才、立德树人标兵、学科育人标兵、教学能手、课改先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称号;
2.取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事业单位组织的教师技能大赛、学科教学比武大赛、优质课评选、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荣誉(不含团队奖);
3.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教学成果奖主持人;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认定的教学成果奖主持人或第一位、第二位参与者。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四)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等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引进流程
(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30日(截至17:00)接受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112.253. 22.93:8198),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学科。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①《2024年潍坊高新区公开引进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②单位出具的任教经历证明;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业务荣誉证书及标志性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收取考务费70元。
(三)考试。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考试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研水平、知识储备、授课能力及师德素养等。考试按学科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引进计划完成情况,考试可分批次组织或采取其他形式。
(四)体检考察。根据引进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档案存在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办理调动手续确有困难的,根据个人意愿,可辞职放弃原单位事业编制身份,纳入高新区聘任制教师管理。聘任制教师工资标准参照同等条件的事业编制教师确定,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潍坊高新区聘任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报名网站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自行负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潍坊高新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次教师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出具任何与考试培训班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