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潍坊市奎文区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教师38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5-08 10:34:20 来源:
潍坊市奎文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教师简章
根据奎文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教师(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以国(境)外取得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六)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不含高校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正在认定过程中的,应在公示聘用前提供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六)已在奎文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通过考试确定人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在“服务大厅—考试鉴定—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目找到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照片。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0:00—5月16日16:00。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查询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名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以及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10:00—5月17日11:00。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共计80元。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退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5月25日9:30。
缴费成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供考试使用。
报名结束后,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笔试
笔试在2024年5月25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分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其中,教育理论知识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等教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等内容,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
笔试结束后,按报考岗位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排序。对达到基本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名次,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人员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网站上另行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2张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交学校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以国(境)外取得学历报考的,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可不再提供学信网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还须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考察体检
对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面试成绩再相同的,通过组织加试的方式确定。
根据总成绩名次和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对进入范围人员进行考察,了解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存在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体检对象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和体检具体安排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六)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关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报到后,由奎文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区内公办幼儿园工作,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二)教师聘用后实行服务期制度,按照《奎文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宜
(一)咨询电话:0536-6036067;咨询时间:8:30-11:30 , 14:00-17:30。
(二)监督电话:0536-6036012,0536-6026858。
(三)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kuiwen.gov.cn(通知公告栏目)。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奎文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