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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招聘)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3-11-13 07:29:54 来源:

  2023年11月13日讯: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是由原潍坊教育学院改建而成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目前,学院有青州市南、北两个校区和潍坊校区,总占地面积1500余亩,有13个教学院(部),开设46个高职专业,在校生20000余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引进(招聘)部分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引进范围

  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现聘在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其中副高级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6.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工作与我院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相符,业务能力水平高,能适应我院相关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11月10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可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wfeczzrsc@163.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为保证报名工作无遗漏,请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发送个人资料后,于当日工作时间内致电0536-3276332进行确认。

  现场报名地址: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海岱阁610室组织人事处(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插入本人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诚信承诺书处需本人签名。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4.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岗位聘任材料。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海外留学人员以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为准)。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并提供学习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必要时可主动联系介绍有关情况,由学院综合认定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

  5.主要教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及个人获奖情况和荣誉证书。

  6.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7.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11月10日,且须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8.岗位条件要求中的其他条件和可以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及技术水平的相关佐证材料。

  报名所需相关纸质材料原件、复印件须在面试前提交审核。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通过邮件方式报名的,须在考试前携带个人相关证件、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由工作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进行签字确认,不通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准确、不齐全而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材料不再退还。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以免影响正常招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综合考核方式进行。

  根据不同岗位特点,面试采取试讲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对教学内容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组织、创新意识和教师基本功等。技能测试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陈述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综合考核以现场提问、审查业绩成果材料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总分值为100分,综合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当场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与综合考核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申报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要求)。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rsc.wfe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五年),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经具有职称自主评聘权的单位自主评审通过且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人员,需经学院进行评价通过后,方可聘任落实相关待遇。

  六、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为学院控制总量范围内正式职工,其中符合潍坊市有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潍坊市专项事业编制,工资、福利执行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享受潍坊市相关规定待遇。

  2.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与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条件的,经学院认定后享受学院相应的人才待遇。

  3.对于特别优秀的急需紧缺型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可一事一议,按照从优原则落实待遇。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rsc.wfec.cn/)发布的考试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简章由潍坊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海岱阁610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学院网址:http://www.wfec.cn/

  学院组织人事处网址:http://rsc.wfec.cn/

  联系人:张老师、庄老师

  联系电话:0536-3276332

  监督电话:0536-3857602

  电子邮箱:wfeczzrsc@163.com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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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招聘)岗位汇总表(第二批)

  2.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招聘)报名登记表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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