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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高层次人才招聘28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8-01 09:45:31 来源: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是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大型综合性医院,隶属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山东大学新型直属型附属医院,规划床位3360张,设有蟠龙山院区、历山院区、鲍山院区,中心围绕“强综合、尖专科”的学科定位进行“一中心多院区”的专业合理布局。中心以“做护佑人民生命的健康卫士”为使命,彰显社会责任感,公益性尤为突出。中心医疗技术水平高端定位,引进院士团队以及国内顶级专家,联合省内知名专家,打造了高层次专家技术平台,为群众提供权威、便捷、可及的优质医疗资源。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副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7月以后出生);应聘正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8年7月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质及其他基本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10日以前取得)。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7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dgwlc.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压缩以附件形式发送至sdsggwslczx2023@163.com邮箱。邮件以“报名岗位+姓名”命名,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报名提交材料:
  ①《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②《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③《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
  ④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高级岗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中心将不定期在官方网站通报招聘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岗位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招聘岗位为单位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中心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中心网站。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心成立考察专家组,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531-67605709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七、其他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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