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省化工安全科学研究院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4-11 17:39:03 来源:
山东省化工安全科学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化工安全科学研究院是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化工安全领域科学研究及项目管理、成果推广、交流合作工作;承担化工安全生产事故监测预警、隐患评估及救援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化工安全有关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化工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登记有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化工安全科学研究院2024年拟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化工安全科学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
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化工安全科学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省应急厅网站(http://yjt.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山东省化工安全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邮箱:sdshgaky@163.com。报名人员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省化工安全科学研究院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考察、体检,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
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应聘人员。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资格审核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以电话、电子邮件、短信告知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否则视为放弃。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5)相关科研等证明材料:已发表的论文、编写的标准、发行的专利、出版的著作、个人获奖证书等,每类最多提供5件。
(6)本人签字确认的《山东省化工安全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4月。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职称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按招聘岗位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将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参加面试人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核,并对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山东省应急厅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春萍
联系方式:0531-51787969
监督电话:0531-51787960
六、其他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省化工安全科学研究院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