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博士长期招聘90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8-08 13:20:57 来源: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博士长期招聘简章
一、单位简介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20年5月教育部备案。学校位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占地面积503.8亩,地处胶州湾北侧,北邻胶东机场,南接胶州湾跨海大桥,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学校配备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学、实习、实训场所及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现有艺术演播中心、学前教育、数智商贸、珠宝设计等专业实训室共计396间。
2024年学校共开设28个招生专业,有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等6个教育类专业;另外设有珠宝首饰设计鉴定类、计算机类、现代商贸及物流类、现代旅游及休闲运动服务类、语言类、艺术与传媒类等6大领域特色招生专业。目前学生总数4993人,在编教职工274人。
二、应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拟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博士9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博士长期招聘岗位汇总表》。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要求。
1.《岗位汇总表》“专业名称”栏中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二级学科),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
2.“专业名称”栏中所列专业要求门类、一级学科(类)的,相应门类、一级学科(类)下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目录的考生均可报考。
3.招聘专业的认定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学校认定。
4.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个人报名之日前取得。?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七)年龄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和专业分别设定(详见附件1);
(八)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应聘方式及程序
2024年博士长期公开招聘采用长期报名、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结合学校实际,视岗位报名人员情况及时发布考试公告,适时分批考试。招聘程序如下: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s://www.qdpec.edu.cn/)和官方微信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需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审核、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结合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
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学校官网“2024年博士长期招聘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查询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4年8月9日9:00-2024年11月15日16:00
网上审核:审核工作与报名同步进行,视通过审核的人员情况,适时组织面试。
查询及打印:及时发布有关岗位考试公告,明确下载打印有关材料的方式及时间。
(二)材料上传要求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格式和比例要求上传个人免冠照片。根据报名平台照片处理方法提示修改上传;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网上审核
学校在报名期间按照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校。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申请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结合岗位报名和考试情况,及时发布相关岗位考试结果。招聘未满的岗位,继续招聘;招聘岗位已满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打印报名资料
网上审核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考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下载打印《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博士长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博士长期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
六、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
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查验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缴纳考务费70元,缴费成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2024年博士长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2.《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博士长期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原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证明材料等取得时间截止至个人报名之日前取得;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6.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提交劳动合同备案或社保缴费记录或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至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其他经历要求、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职称要求的,需提供有关证件或认证单位盖章证明;
7.无业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8.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9.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学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结合报名人数和学校工作实际,不定期按批次发布考试公告,适时分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专业学习、工作、取得成果业绩、求职动机、对应聘岗位未来工作规划等进行综合考察。
(二)面试组织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学校官网和官方微信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满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前30名人员进入复试。初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初试成绩和参加复试人员名单于初试当天在学校官网和官方微信公布。
(三)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四)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并于当天通过学校官网和官方微信公布。
八、考察、体检和聘用
(一)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情况和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通过学校官网和官方微信公布。
(二)考察、体检
根据学校实际确定考察体检顺序,并采取等额的方式进行。
(1)学校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
结合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和官方微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待遇
聘用人员符合《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的,经学校认定后配套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取消或核减计划、有关考试信息等在学校官网(https://www.qdpec.edu.cn/)和官微予以公布。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登陆学校官网或官方微信了解发布的信息,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学校变更联系电话,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学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校公开招聘无关。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五)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监督电话:0532-58255086
请在工作日的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拨打以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