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4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2 15:52:01 来源: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44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进来,为学院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要求:初级岗位、管理岗位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6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6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6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所有附件,核对应聘岗位条件及所需报名材料,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报名不成功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一)个人报名及查询
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9:00-5月8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6日9:00-5月9日12:00
报名网址:聊城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lctvu.sd.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在个人简历中写明相关工作经历起止时间,要求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等其他证书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资格证书名称、生效时间。报名人员需同时按照资格审查的要求(附件2第5条)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社保缴费记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相关材料须扫描为JPG格式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除上述材料要求外,有工作单位的还需上传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6日11:00-5月9日12:00
学校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学校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报名时间结束后,系统不再接受新增报名,由审核单位退回补充报名信息的,考生须完善报名信息后在单位初审时间结束前重新提交。由于报名人员较多,审核工作量大,为避免系统拥挤或修改信息时间紧张,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报名。同时,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学校提供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635-8334891 8334328。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6日11:00-5月9日15: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要求,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四)开考比例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第5条)。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和方式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方式见附件1。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于2024年5月23日9:00-5月25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在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相应位置签字(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责任自负。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专业课教师岗位采用试讲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高级岗位按照1:5的比例进入面试范围,其他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现场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取。
(三)成绩构成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范围人选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存在问题且在考察时间段内处理不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届毕业生因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而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空缺,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纳入备案制人员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照聘用岗位兑现相关待遇。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引进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辅导班。
(三)公告附件与本公告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四)本公告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35-8334891、8334328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