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体育运动学校定向招聘安置退役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9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7-24 16:41:13 来源:
菏泽市体育运动学校定向招聘安置退役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简章
根据菏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体人字〔2023〕15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参加重大竞技体育比赛奖励办法的通知》(菏政发〔2016〕34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执行
<菏泽市参加重大竞技体育比赛奖励办法>
的通知》(菏政办字〔2021〕49号)要求,结合菏泽市体育运动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菏泽市参加重大竞技体育比赛奖励办法>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初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9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关于做好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体人字〔2023〕15号),输送地为菏泽市,列入就业安置范围,自愿选择招聘安置的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
(五)代表菏泽市在山东省第二十五届运动会中获得4枚以上金牌且为非在编在职的教练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
2.报名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南京路777号1203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菏泽市体育运动学校定向招聘安置退役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本人或培养运动员获得符合招聘安置条件的比赛成绩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4.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安置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安置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不再列入安置范围。
(二)考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共2个题目,每人10分钟,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情况。面试成绩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招聘安置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菏泽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 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0-5333168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南京路777号1203室
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