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9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6-05 11:32:17 来源: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学院是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济南市人民政府。学院是山东省首批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荣获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品牌示范基地、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文明校园等百余项国家级、省级称号,在山东省办学质量考核中连续四年评定为A级。
根据我院控制总量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院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以2024年6月。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A、B、C三类,A类为教师高级岗位和教辅高级岗位、B类为教师中初级岗位、C类为辅导员岗位和教辅中初级岗位。
此次我院拟招聘39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4年6月12日11:00-6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2日11:00-6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jngcxy.edu.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学院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聘A类岗位,不进行笔试,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B、C类岗位的,需参加笔试,并缴纳笔试考务费。
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6月19日9:00-6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务必于6月15日16:00前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jngczyjsxyzzrsc@jn.shandong.cn,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件以“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命名。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
报名结束后,A类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B、C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6月22日(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弃权。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复审所需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版以“报考岗位+姓名”的形式发送至学院指定公务邮箱(jngczyjsxyzzrsc@jn.shandong.cn),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②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同时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验证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④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⑤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⑥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我院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由学院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复审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具体领取事宜请关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弃权。
(三)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试讲占70%、答辩占3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辅导员岗位和教辅岗位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应聘岗位工作的处理能力。
面试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通知单,通知单领取事宜详见学院网站公告,面试需缴纳面试费70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B类、C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A类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A类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B类和C类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进行审查(有工作单位,且经我院同意,资格复审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我单位将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以后”“以下”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联系人:宋老师 辛老师
咨询电话:0531-86385010
18663765265 18663765275(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学院纪委办公室 0531-86385130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0531-51708052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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