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济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发布时间:2024-04-12 14:56:05 来源:
2024年济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一、面试资格审查形式
面试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各位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6楼)B604办公室参加资格复审。
综合管理A岗:4月14日09:00—10:30
综合管理B岗:4月14日10:30—11:15
数据分析岗:4月14日11:15—12:00
二、面试资格审查需要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2、《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留存原件);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留存原件);
4、笔试准考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也可根据需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s://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http://www.cdgdc.edu.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打印);综合管理A岗需同时提供大学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材料;
6、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7、综合管理A岗位考生须提供工作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留存原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盖章)、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
8、其他材料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2)在职人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参考式样附后)(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请考生提前与我单位联系登记,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前提供)。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与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介绍信。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介绍信。已与报名时所在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并做出书面说明。
(3)以退役军人或者高校毕业生士兵身份报考的,应提交证明山东户籍的户口簿或山东生源(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和退役军人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时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5)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应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面试人选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报考者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必不可少)。
请考生本人在所有需要留存的材料上签署本人姓名及日期。4月14日当天确实无法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请于4月13日上午10点前联系我单位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可延期至4月16日(下周二)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具体解释请参考济南市《2024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未尽事宜,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531-51707520,51703726
电子邮箱:jnsczjrsc@163.com
济南市财政局组织人事处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