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乐陵市面向2024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4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4 11:05:32 来源:
乐陵市面向2024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教体人字〔2020〕4号)精神,2024年乐陵市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47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已经与德州市教育局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期毕业的2020级山东省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含“硕师计划”人员、考取非全日制研究生人员);2024年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和退役复学的2024年毕业的省属公费师范生。
因考取全日制研究生、参军入伍等原因暂缓履约的2020级省属公费师范生,不参加本次选岗。
二、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素质良好,具有教育教学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职业体检标准要求。
4.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的或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
咨询电话:0534-6262921
符合报名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如实填写《2024年乐陵市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扫描件、二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电子版,以上报名表和所需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LLszhp@126.com(邮件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发送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拨打咨询电话(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确认报名是否成功。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一经填写不能变更,因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报名成功的人员加入相应学段微信群,相关的通知也会在微信群发送(群二维码见附件3)。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属于应聘范围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5月24日
面试集合地点:乐陵市阜昌中学报告厅
根据各学科报名人数,面试具体时间、面试形式及相关事项将于2024年5月23日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下同)另行发布。
面试前已与其他县(市、区)签约的毕业生,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五、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实际招聘数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合并岗位采取高分先选原则进行选岗。双向选择确定就业意向后第一时间进行签约。如未在规定时间签约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况,则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教体人字〔2020〕4 号)文件规定,确定补充人选。
确定的考察体检人员与乐陵市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后,不得再参加其他县(市、区)的公开招聘和签约。
六、考察
公费师范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纳入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应聘人员应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要求,按规定依程序对应聘人员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七、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体检资格。未经市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应聘人员应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体检项目包含对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聘教师身心健康。
八、聘用与公示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教育主管部门凭就业协议书等原始材料到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受聘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
九、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根据《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解约、违约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办理。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乐陵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