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德州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第二批)考试专题 52名 12月20日起报名
《2023年德州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第二批)考试公告(52人)》已于2023年12月12日发布,为帮助考生了解考试详情,事业单位招聘网把2023年德州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第二批)信息进行了汇总供大家参考。
2023年德州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第二批)信息汇总 |
2023年德州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第二批)报名时间及方法 |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9:00—12月22日16: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点击查看:2023年德州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第二批)报名入口 报名费:每人每科40元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登录宁津政府网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12月22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招聘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并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
2023年德州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第二批)职位表下载 |
本次德州宁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3年德州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第二批)职位表 |
2023年德州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第二批)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12月20日为截至日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3年12月20日之前取得。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已在宁津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和备案制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
2023年德州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第二批)考试时间安排 |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9:00—12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0日11:00—12月23日12: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2月20日11:00—12月23日16:00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提前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
2023年德州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第二批)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 2、考试内容: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提前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4、面试注意事项: 面试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按面试公告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70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