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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滨州市部分市直学校引进优秀师范类毕业生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3 17:47:54 来源:
  2024年滨州市部分市直学校公开引进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公告
 
  根据学校师资需要,2024年滨州市部分市直学校公开引进一批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奖毕业生;
 
  (三)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需具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相关专业学习经历)。
 
  二、引进岗位及数量
 
  共15人,详见附件1《滨州市部分市直学校公开引进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三、引进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习成绩优异,须具有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3日(含)以后出生;
 
  (五)山东省外生源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需符合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六)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具备岗位计划表中规定的岗位条件;
 
  (七)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除2024年毕业生学历证、相应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于2024年8月底前取得外,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归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应聘人员均须于2024年4月3日前取得,对于虚假承诺、认证不符、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市外在编人员报考,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同意。
 
  滨州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发布信息
 
  公告在滨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binzhou.gov.cn/)发布。
 
  五、引进程序
 
  按照联系双选、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联系双选。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17时30分前,凡符合引进条件的应聘者自行联系公开引进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学校进行报名。
 
  1.报名材料:将报名材料以“应聘学校+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 报名后务必进行电话确认。报名材料包括:
 
  (1)《滨州市部分市直学校公开引进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表》(打印并本人签字的扫描件以及WORD版);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3)有效期内身份证(提交正反面扫描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提交原件扫描件),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或其他可以证明师范类相关专业的证明材料)(提交原件扫描件);
 
  (5)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证书和材料(提交原件扫描件);
 
  (6)《滨州市部分市直学校公开引进优秀师范类毕业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的扫描件);
 
  (7)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4年公费师范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明确学历、学位、专业、生源地、教师资格、是否免费师范毕业生、毕业时间等信息,山东省外生源且符合跨省就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提交原件扫描件);
 
  (8)市外就业在编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用人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提交原件扫描件)。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所提供材料要保证真实,如有不实,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无人员应聘的岗位,将取消计划。应聘岗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一律不得更改。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由引进单位审定,一般需2-3个工作日,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需要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面试公告进行技能测试)。面试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由引进单位组织,面试公告随时关注滨州市教育局网站。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60%、40%比例计算面试成绩(需要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40%、20%、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至低分按引进岗位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体检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引进单位具体组织进行。
 
  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入职查询、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按照《滨州市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对违法涉罪信息进行查询,考察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通知为准。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按照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滨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本次引进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滨州市教育局监督,引进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并邀请社会监督员进行监督。
 
  有关引进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binzhou.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山东省北镇中学:0543-3168901
 
  滨州市第一中学:0543-8139003
 
  滨州市教育局:  0543-3188755
 
  附件:
 
  1.滨州市部分市直学校公开引进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2.滨州市部分市直学校公开引进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表
 
  3.滨州市部分市直学校公开引进优秀师范类毕业生诚信承诺书
 
  滨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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