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赴兰州大学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56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9-18 09:57:19 来源:
2024年乌海市海勃湾区赴兰州大学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为更好的实施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海勃湾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海勃湾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组织参加兰州大学2025届毕业生大型综合春季线下双选会,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具体事项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
二、引进数量及范围
按照《2024年乌海市海勃湾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面向兰州大学引进56名2025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引进人才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2025年兰州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体为: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6.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填写《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3),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表所填信息要真实准确。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而出现影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引进等情况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意见,经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医学校区)体育场。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申报要求
现场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①提供纸质版人才引进报名表原件1份;
②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院校出具的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原件各1份(标明所学专业、学制、毕业时间);
4.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组对申报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此次人才引进为急需紧缺人才,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面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划定7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在面试地点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予以加试。
(四)递补规则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乌海市海勃湾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纪律要求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违反纪律要求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重点掌握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学业成绩、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在校表现、奖励处分、遵纪守法,以及是否符合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因考察出现缺额、违反纪律要求取消引进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在未确定为签约人选且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引进人选在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政府官(http://www.haibow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请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引进手续。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管理及待遇
(一)引进人才的管理及待遇
此次人才引进分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才引进和总量控制数人才引进。
1.事业编制内人才引进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引进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调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并取消事业编制。
2.医院总量控制数引进人员,享受医院同等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考核实行一年一考核,三年一签订。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自行解聘。
3.引进人才享受3年免费人才公寓居住权。
(二)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相关事宜
拟引进人员应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事档案等其他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引进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将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乌海市海勃湾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