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8 10:54:43 来源:
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提升应急通信指挥保障能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设置请阅读附件1《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工作地点:呼和浩特市。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工作;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有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无违法犯罪或参加非法组织记录;
4.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对岗位的分配和调整;
5.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户籍不限,具体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条件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7.体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3.近5年因行政处分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6.有纹身等形象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作出结论的;
10.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组织或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2.有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腰椎间盘突出、癫痫病、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
13.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4.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考试流程
重型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岗、指挥中心接警员岗、特种车辆驾驶岗:体能测试→心理测试→资格复审→面试
新闻宣传岗、综合保障岗:笔试→心理测试→资格复审→面试
(二)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网址: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
2024年7月8日09:00—7月12日24: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24:00。
3.报名流程
(1)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报考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3)报考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步骤缴纳报名费,即视为完成报名。此次考试收取报名费120元/人。对于体能测试或笔试缺考人员,不再退费。
(4)报考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证书情况的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造成审核未通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报考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凡是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如信息有误将被列入不良诚信报考人员档案记录。
(6)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在网上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照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及时下载《信息登记表》;
3.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根据通知下载打印《测试通知单》,届时请报考人员关注报名网站通知,考生应考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测试通知单》方可进入考点。
(四)体能测试(重型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岗、指挥中心接警员岗、特种车辆驾驶岗)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附件2)进行。
1.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测试通知单》及报名网站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①1000米跑、②10米×4往返跑、③立定跳远、④俯卧撑;
3.体能测试实行总分制,单项满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
4.重型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岗、指挥中心接警员岗、特种车辆驾驶岗体能测试按照体能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5.有关要求
(1)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测试通知单》进入考点;
(2)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需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体能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3)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人员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测试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笔试(新闻宣传岗、综合保障岗)
1.新闻宣传岗、综合保障岗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可按照实际人数开考;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种文字试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采用上机考试;
3.笔试时间和科目: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六)心理测试
重型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岗、指挥中心接警员岗、特种车辆驾驶岗、新闻宣传岗、综合保障岗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合格后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新闻宣传岗、综合保障岗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不超过招录计划数的3倍确定;重型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岗、指挥中心接警员岗、特种车辆驾驶岗按照体能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不超过招录计划数的3倍确定;
2.各岗位有相关从业经历者,需提交原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个体工商户除外);
3.所有岗位均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届时请保持手机畅通。
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一份)及原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复印件一份及原件,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5)退役军人及退役消防救援人员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6)本人征信报告。
(八)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及报名网站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
4.面试合格线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综合成绩
1.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重型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岗、指挥中心接警员岗、特种车辆驾驶岗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新闻宣传岗、综合保障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
2.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依次以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排序,分数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成绩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2.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被考察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被考察对象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犯罪证明。
五、公示与录用
(一)对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凡是通过体检与考察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对拟录用人员统一在报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1.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2.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六、合同签订及待遇
(一)本次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
(二)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设立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录用期内,重型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岗、指挥中心接警员岗、特种车辆驾驶岗试用期3个月(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采取封闭式集中培训2个月,分散式集中培训1个月的方式进行),新闻宣传岗、综合保障岗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单位负责人员管理、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工资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绩效奖金组成,其中基本工资分级别工资和职务工资,津贴补贴分岗位津贴、执勤补贴和现场救援补贴,绩效奖金分平时考核绩效奖和年度考核绩效奖,所有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全部纳入绩效考核,绩效考核遵循单位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工资晋级以及优胜劣汰(试用期不纳入绩效考评)。
(三)单位提供食宿。
七.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八、报考人员考试诚信要求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本次招聘考试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系统生成笔试或体能测试准考证前,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可申请退费,退费时间为来电登记后15个工作日,退费方式原路返还。
(三)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监督和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政策咨询电话:0471-5186945 0471-518697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45
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领导小组
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202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