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教师选调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2 10:22:04 来源: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教育教学水平,充实教师队伍,拓宽教师补充渠道,现结合实际,将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教师选调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学科需求、择优接收的原则,选调中小学教师。
二、选调岗位及范围
(一)选调人数及岗位
本次选调20人。其中:小学12人(语文3人、数学5人、英语1人、音乐3人);初中8人(语文1人、英语2人、物理1人、道法1人、生物1人、体育1人、美术1人)
学科报名人数应达到1:1比例,若某学科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此岗位名额取消。
(二)选调范围
宜春市公办中小学(不含中职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
三、选调条件
1.年龄。选调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省骨干教师和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中小学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选调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证。具有专业对口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同意报考证明。由所在学校及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申请范围:
(1)凡违法、违纪、违规受党纪政纪处分,师德失范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被通报批评或收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教师,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教师;
(2)因自己重大失误,或所任教班级学生在校园内造成他人重伤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处分的教师;
(3)入职以来,年度考核有一次以上认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教师;
(4)入职以来,师德考核有一次以上认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教师;
(5)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教学,正在请长期病假或长期事假半年以上的教师;
(6)凡与宜春经开区现任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创投公司现任领导班子成员,经都学校现任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孙/外孙子女、祖/外祖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有关系(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其配偶)、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实施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核、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1日—7月18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陆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或公众号,自行下载《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并填写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邮件备注:姓名+学段岗位,例如:张三+小学数学)。本次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学段和一门学科。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因提供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17:00时(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邮箱:ycjkq2024@163.com。
3.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①《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
②《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及本人近三年的任教学科教学成绩排名;
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
④师德考核证明、年度考核证明、荣誉表彰等其它相关教育教学成果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现场集中审查,由宜春经开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会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实施,区纪检监察工委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
2.审查时间:2024年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审查地点:宜春市春风路1号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西侧附属楼党群服务中心。
4.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资料:
①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②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同意报考证明、师德考核证明、年度考核证明、荣誉表彰等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与报名表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注:核查原件后返还,收复印件备查。
(三)选调方式:笔试
1.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情况,其成绩以零分计算。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21日9:00-11:00,宜春市金湖学校润礼楼。
3.参选教师按所报专业参加学科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卷面分为100分。
4.考试时间及分值:各科均考12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
(四)体检
1.按笔试成绩同学科分别进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以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前如出现弃权、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并依照该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直至满额。
3.体检标准为:《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在体检过程中和体检后,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依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直至满额。
(五)考察录用
1.考察。对拟调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考察。考察不通过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递补。
2.公示。拟调人员名单在宜春经开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未通过产生的岗位空缺不递补。
3.办理调动。拟调人员上报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相关调动等手续。
五、安置原则
1.根据全区公办学校教师编制情况进行安置,原则上按照对方学校同类别进行安置,重点向学科薄弱学校倾斜。
2.新调入的中小学教师须重新进行岗位聘任,具体如下:
(1)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在新学校岗位职数有空岗的前提下,按照原单位岗位级别进行聘任;
(2)现任初级职称的教师达到竞聘中级职称年限的,须在新学校服务满两年后方可参加中级职称竞聘;
(3)现任中级职称的教师达到竞聘高级职称年限的,须在新学校服务满三年后方可参加高级职称竞聘;
(4)现任高级职称的教师只能聘任中级职称的八级岗位,须在新学校服务满三年后方可参加高级职称竞聘。
六、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5—3668061、3918597。
中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