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十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校坚持“树教育生态理念,班教学生态型学校”的办学理念,秉承“文明勤奋,健美创新”的校训精神,培育“有爱、有礼、有序、有为”时代新人,办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全国优秀红领巾示范校、全国首批足球示范校、全国篮球示范校、教育部“影子校长培训基地”、第三批全国中小学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江西省素质教育工作示范学校、江西省优秀少先队集体、江西省德育示范校、江西省少先队工作示范校、江西省红色基因传承示范校、江西省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创新实践第一批试点校等荣誉称号,也是江西师范大学、江西教育学院挂牌的教育教学实习实践基地,曾荣登2018年中国最具影响力中小学百强榜第22位。
学校积极响应江西省委省政府的“1269”行动,在努力办好附小本部的同时,分别在上饶市开办了两所分校,同时派遣了一批干部参与到江西师大、江西师大附中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办学,并与全省十余所联盟校保持教育教学互动交流。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就业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之前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有师德失范行为者;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6月5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6月5日以后出生;
2.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设置(附件1),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研究生院或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3.应届毕业生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4.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5.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6.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在报名时暂未取得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需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代替。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23日17:00。
2.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请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详尽真实的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jxsdfxjw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联系电话(例如:小学语文教师岗+张三+XX专业+13900000000)。
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提供报名材料,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报名可不予受理。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人填写的《江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24年教师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
(2)《江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24年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个人简历;
(5)硕士研究生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还须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需求专业中“课程与教学论(040102)”专业考生如报考小学语文岗位需提供语文相关课程成绩单;如报考小学英语岗位则需提供英语相关课程成绩单;“小学教育(040107)”专业考生如报考小学语文岗位需提供语文相关课程成绩单;如报考小学英语岗位则需提供英语相关课程成绩单;
(6) 岗位相应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在报名时暂未取得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需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代替);
(7)岗位条件中“具有5年及以上本学科教学工作经验”需要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本学科教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8)岗位条件中“获本学科市级(不含县级市)及以上教学相关竞赛二等奖及以上2次,或省级及以上教学相关竞赛一等奖1次”需要提供相关证书;
(9)非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开具时间在2024年1月以后。;
(10)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公告中的招聘条件及报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信息(邮件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初审情况将在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等事项将在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
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均采用百分制,分别占考核总成绩的30%、7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试讲+答辩)×7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养、专业知识等。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与招聘职位之比应达到5:1,否则,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应取消。(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试讲+答辩))。
2.面试(试讲+答辩):试讲主要考察考生处理教学重点难点、教法运用、学法指导、板书水平等;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仪表举止及专业素养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讲+答辩)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若笔试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6:1,则该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全部入闱面试,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3.笔试、面试(试讲+答辩)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
<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
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在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80分及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其他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九、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实行人事代理(同工同酬非事业编制),享受学校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按期办理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子女入学待遇。
3.其他。基本聘期5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聘用后原则上须在本岗位服务5年。基本聘期内,须按“非升即走”政策进行考核,即五年聘期内必须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否则聘期满即予解聘。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91-88506507 手机:13155822978
胡老师 联系电话:0791-88506867 手机:18070390848
单位官网:江西师范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jxnu.edu.cn/)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