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中心血站招聘劳务派遣制驾驶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0 17:26:36 来源:
扬州市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驾驶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扬州市中心血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制驾驶员。相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备注 |
01 |
驾驶员 |
1 |
1、18-45周岁(1978年8月20日至2006年8月23日期间出生); 2、中专及以上学历; 3、政治清白,无不良嗜好; 4、具有A类驾照,驾驶技术娴熟,有电工证优先。 |
1、工作地点:扬州市中心血站高邮采血点; 2、要求2024年12月到岗 |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将1.报名表电子版;2.身份证扫描件一份;3.毕业证书及有关技能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包(以“岗位名称+个人姓名”命名)投递至邮箱(xxgs0807@qq.com)。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有关技能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现场填写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截止时间为8月23日下午17:00。
报名地点:扬州市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文昌东路12号泰达Y-MSD12栋)10层1017室。
咨询电话:0514-82075531。
(三)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根据所需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筛选,审查情况将现场或邮箱告知应聘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谈和技能测试相结合,择优录取的方式,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聘用人员与扬州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扬州市中心血站高邮采血点工作。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拟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