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射阳县民政局下属企业招聘1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3 09:47:46 来源:
射阳县民政局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鸿福有限公司、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和民福有限公司为射阳县民政局下属企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名额
具体岗位、要求及名额详见附件一:《射阳县民政局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坚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热爱岗位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工作。
(四)相关专业要求参考附件《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3日至5月29日(5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县民政局8602办公室(县城幸福大道589号)
(三)报名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如实填写附件二:《射阳县民政局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证件及有关证明。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本人在工作经历单位的参保证明。
5.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射阳县民政局负责。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要求,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现场报名时缴纳,账号:410701040005966(射阳县民政局,农行射阳支行营业部),报名时一并提交成功缴纳报名费凭证。报名日期截止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3.岗位首聘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四、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详见岗位表。
(一)笔试(总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领取地点:县民政局8602办公室。
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总分为100分)
1.面试人选确定:参加笔试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部分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无需参加笔试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术知识等情况。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民政局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参加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能及时通知到本人,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有笔试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最终的总成绩;实操岗位:实操、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最终的总成绩;直接面试岗位以面试成绩计入最终的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成绩相同时,取各岗位表条件中优先的参加体检。各岗位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射阳县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由县民政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民政局网站及射阳民政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射阳县民政局下属企业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标准的80%,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按照企业同类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七、招聘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射阳县民政局组织实施,民政局招聘联系电话:0515-82357709。
八、招聘工作监督
参与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回避参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执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由射阳县民政局负责解释,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7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