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0 17:07:46 来源:
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进一步推动财会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无锡市财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将公开选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选聘范围
无锡市各市(县)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聘岗位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中共党员。
(四)财务财会类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五)取得中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六)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在合格及以上。
(七)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 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4. 新聘用人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5. 具有应当实行回避情形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 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5日(周日)9:00至11:30、14:00至17:00;
报名地点:无锡市梁溪区石皮路9号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501室。
报名材料:
第一类:报名表
《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下载填写后A4正反打印并亲笔签名);
第二类: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二代);
(2)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含续聘及岗位变更合同);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类: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提供)
荣誉证书。
2. 资格审核: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由选聘单位将资格审核结果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3. 注意事项:
如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通知现工作单位。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始终,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应聘对象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确定面试人选
若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为1人的,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3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大于3人的,开展适岗性评价,按照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适岗性评价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是否进入面试的情况由选聘单位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联想能力、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是否进入体检的情况由选聘单位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前,应聘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公开选聘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作放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通过后,参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选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后,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选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取消选聘资格。对选聘过程中违反人事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监督电话:0510-81822198。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0-82798699(限工作日)。
八、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无锡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