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09:37:47 来源:
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对象:经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时间: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9:30—15:00
请相关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招聘单位将联系考生约定具体的复审时间点,并按时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地点:姑苏区政务服务中心(苏州市解放东路117号四楼402室)。
(四)程序: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考生须出示有效二代身份证方可进入现场。如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现金)。
(五)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1.2024年毕业生:考生须提供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可提供复印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约的提供本人留存联);④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报名人员,要求其毕业后至报名时未就业,考生须提供①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省聘及我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在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除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省选聘还是市选聘、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等)。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1年内,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报名人员,以及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3-2)的人员,除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退役证和县(市、区)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2.其他人员:①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②学历学位证书;③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
3.其他说明: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证明信或者录取通知书(原件和中文翻译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招聘公告》规定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材料。
研究生以其符合条件的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的岗位,以及对本科段专业有具体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段学历学位证书。
除《招聘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等资格条件的,须于2024年3月3日前取得相关证书。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至2024年5月24日24:00。
请考生通过“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逾期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考生按《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并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512-6533073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