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招聘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5 17:08:59 来源: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是省卫健委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淮安市科技大道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 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聘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2024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7. 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8.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4月18日9:00-4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4月18日9:00-4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4月18日-4月28日工作日期间09:00-11:0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18日9:00-4月28日18:00;
5.缴费确认:4月18日9:00-4月2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江苏护理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jscn.edu.cn/rsc/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76)公布,请及时关注。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与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jscn.edu.cn/rsc/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76)另行发布,应聘人员需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1.1-8岗位考核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根据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1)笔试:主要测试与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
(2)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与综合素质。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2.9-10岗位考核采取笔试、试讲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根据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及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人员。
(1)笔试:主要测试与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
(2)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与综合素质。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
(3)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与实践水平。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40%。
3.笔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单项考核成绩低于相应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若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0329939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护理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620621、83268279,0517-8032995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