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52人通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17:32:14 来源: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通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t2y.com/list-18-1.html)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1988年4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3年4月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通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技能条件”指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
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7.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2022年和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若岗位表中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护士执业资格,相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毕业生和“两个同等对待对象”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证书或有效合格证明;②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相应资格。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证书上的毕业专业须与岗位设置专业相一致。
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4月底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报考研究生岗位的考生本科须为普通高校医学专业毕业。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市直
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委培单位解除协议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证明;在本院规培的就业单位委托培训学员不得应聘。
10.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1.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和笔试准考证打印,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站:http://rszp.nt2y.com:9081(请各位报考人员使用电脑登录并尽量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6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6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7日16:00。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5.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缴费(笔试考务费100元/人),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6.完成网上缴费后,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7.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后续流程安排,均将在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做好每一步的应聘准备,逾期者责任自负。
8.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岗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如无岗位符合改报可联系单位退费。
9.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计算。研究生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超过3:1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其他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具体名单及时间请关注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所有人员须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时,考生按顺序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报名登记表(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签字确认);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网签的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成绩单(应届生);
(4)学历、学位证书(各阶段);
(5)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6)执业(职称)资格证书;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相关有效证明;
(8)在职经历相关证明(社会人员);
(9)国(境)外毕业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10)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论文、获奖证书等)。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则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所填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
4.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缴纳面试考务费100元/人。
(二)面试
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研究生岗位中报名人数不足1:3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由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依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及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等,最终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2024年毕业生在公示结束一个月内签订就业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医生岗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护理岗提供护士执业资格合格成绩单)后办结相关聘用手续,社会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在规定时间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护士及医师执业资格超过注册时间未注册的,且在聘用前不能提供临床培训及考核合格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2024年毕业生和“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医院有权解除合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拟聘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医院纪委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55099291
九、本《通告》由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554305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