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南通启东市部分单位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31 12:18:40 来源:
2024年一季度启东市部分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2024年一季度启东市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2024年一季度启东市部分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在启东人事人才网(https://www.qdrcsc.com/下同)公告。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报考年龄见岗位简介表;
5.诚实守信,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6.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三楼336
( 二)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1 日~4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者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和有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一份。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报名者须携带《2024年一季度启东市部分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2024年一季度启东市部分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招聘单位依据应聘人员通过现场报名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议的,现场告知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后重新提交。
2.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当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
4.招聘岗位变更。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考试公告,并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各相同编号岗位按不超过招聘人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及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设60分为合格线。
3.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总分为100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总成绩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递补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
3.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示五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4.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与启东市劳务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
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3312424;
八、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68218035。
附件:
启东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3月29日